一名“跨境代購”女子“人肉”揹回244本淫穢漫畫,近日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提起公訴,該起走私淫穢物品案在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宣判雕刻。被告人汪某因以牟利為目的,逃避海關監管,走私244本淫穢書刊入境,最終以走私淫穢物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圖為海關查獲淫穢書刊
2024年9月的一天,由日本東京飛往中國北京的國際航班抵達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後,40餘歲的女性旅客汪某攜帶2個大行李箱、1個小行李箱、1個手提包和2袋免稅品,選擇無申報通道通關,行李數量和判圖異常引起海關關員的警覺雕刻。
經開箱檢查,兩個大行李箱中全部裝著大量封面標註“十八禁”、內容露骨的漫畫書籍雕刻。經清點與專業鑑定,涉案書刊中244本被認定為淫穢物品。
經查,汪某在日本一家公司工作,同時也是一名活躍於網路的“跨境代購”,長期在閒魚平臺釋出廣告,宣稱可代購日本限定漫畫、玩具、徽章等,以賺取代購費雕刻。她透過閒魚、微信與客戶達成交易,採用預收成本費、貨到付款等方式結算。客戶下單後,汪某進行採購,在回國時將相關物品帶回。
表面看,這只是一門“小本生意”,汪某隻賺取代購費,但其代購的漫畫,均為禁止入境的淫穢書籍雕刻。其心存僥倖,結果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我國《刑法》中規定,以牟利或者傳播為目的,走私淫穢物品進境的,構成走私淫穢物品罪雕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相關司法解釋,走私淫穢書刊100冊以上即達到刑事立案追訴標準,數量越高,量刑越重。
庭審中,汪某自願認罪悔罪,稱其誤以為該行為僅會被處以罰款或沒收貨物,系對法律規定認知不足雕刻。法院綜合考量其犯罪事實、自首情節及認罪悔罪態度,依法作出相應判決。
檢察官提示雕刻:
市檢四分院辦案檢察官提醒,跨境代購絕非“法外之地”,任何逃避監管、走私淫穢物品的行為都將被依法追責雕刻。海關監管日益精準,僥倖心理往往是犯罪的起點。提醒跨境從業者,不得代購淫穢物品、違禁品;不得以“個人自用”為名逃避監管;莫讓“賺點代購費”的小算盤釀成終身法律汙點。
來源雕刻:北京日報客戶端
記者雕刻: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