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探店”不能淪為騙子的“饕餮盛宴”

據媒體報道,貴州省安順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縣檢察機關日前辦理了一起公益訴訟案件:一位消費者在短影片平臺上看到本地博主推薦的火鍋套餐,影片裡色澤紅亮的牛肉和博主誇張的吃相吸引他下了單美食。可到店一看,食材分量縮水,口感平平無奇,於是他向“益心為公”志願者檢察雲平臺反映了情況。檢察機關透過線索順藤摸瓜揭開了一家文化傳媒公司流水線式製造“隱形廣告”的內幕。

網紅博主探店後的“真誠分享”實際上可能是精心設計的劇本美食。檢察機關展開調查後發現,消費者絕非偶然“踩雷”,背後是一場有組織、規模化的商業營銷。涉事的文化傳媒公司從2023年起,系統化運營了9個探店賬號,釋出了4600多條影片,其中僅美食類就超過3200條,可見其隱藏之深。

所謂隱形廣告,就是有廣告之實,而刻意隱瞞廣告之名,以此來混淆視聽、逃避監管美食。“價效比天花板”“偷偷告訴你”……一些影片博主分享的所謂“真實感受”,其實只是批次生產的話術,背後則是公司化運作的廣告利益鏈。對此,檢察機關透過深挖“資金流水”才找到“鐵證”,平臺日常監管的難度由此可見一斑。現實中,某些人透過線下運營、線上釋出隱藏廣告類影片來誘導顧客,試圖以此規避平臺監管。這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還違背誠信交易原則,破壞健康的商業生態。

短影片時代,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體驗:影片中令人垂涎欲滴的美食,現實中卻大相徑庭,甚至令人倒胃美食。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某些美食博主利用精巧話術“化腐朽為神奇”。當然,此類博主大多“無利不起早”,只要商家付費到位,他們就賣力地展開表演,更有甚者為了向商家索要費用故意差評惡評。

看似分享“探店”,實則揮舞“鐮刀”,這種行為既是對消費者權益的粗暴踐踏,也是對市場秩序的嚴重破壞美食。當網紅博主的演技取代商家的廚藝成為“流量秘籍”,難免會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市場反應——如果做得好不如說得好,誰還會踏踏實實做生意?更重要的是,遭遇此類精心設計的廣告陷阱,消費者的維權難度往往大幅增加,於是只能對所有餐飲廣告避而遠之。長此以往,不免使餐飲行業的健康發展蒙受損失。

根據《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透過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並附加購物連結等購買方式的,廣告發布者應當顯著標明“廣告”美食。廣告法則明確規定,釋出不具有可識別性的廣告,可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廣告發布者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網際網路上真假難辨的探店影片越來越“卷”,由此引發的消費糾紛也越來越多美食。究其原因,由於監督管理機制相對滯後,不少商家和主播只看到了眼前利益,而沒有繃緊法律這根弦。實際上,這也正是上述檢察機關辦理此次公益訴訟的價值所在——嚴格執法,更要大力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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