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本該是大學生探索職業的視窗,但卻成了被精心設計的“流水線”大學。江蘇某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與所在地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涉及學生實習派遣、崗位安排等服務,並向該公司派遣多名在校學生參加實習。
日前,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佈多起擾亂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典型案例,涉及虛假招聘、違規收費、冒名發崗、無證中介、就業歧視、違規組織學生實習等問題大學。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表示,這一行為違反了職業教育法中不得透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單位或者非法從事相關業務的單位和個人組織、安排、管理學生實習實訓的相關規定,屬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責令該單位整改,並處1萬元罰款大學。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醒:學生簽訂三方協議、實習協議前,要逐條核對協議內容,重點關注崗位內容、工作時間、報酬標準、支付方式、安全保障、違約責任等關鍵條款,警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以“實習”名義變相開展勞務派遣,借實習招募向學生收取押金、培訓費、體檢費等不合理費用大學。
勿輕信“保底收入”等承諾
在一起虛構工作崗位詐騙案中,某資訊科技有限公司葛某等人在頭部網路招聘平臺釋出資訊,招聘搬運工、叉車工、分揀員、裝卸工等崗位招聘人員資訊,工資待遇很高大學。求職者詢問後,對方一概承諾能安排合適工作,並誘導求職者到物流園附近等地點線下面試。
面試中,葛某等人分別扮演招工中介、用工單位負責人等角色,以物流搬運工作容易造成人員受傷、物品損壞,需要購買保險為由,要求求職者入職前繳納300元至500元不等的保險費,還承諾“不做可退、做滿報銷”大學。最終,葛某等人騙取保險費共計1.35萬元,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拘役並處罰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醒:凡是面試約在馬路邊、停車場等非正規場所,且未入職先收錢的,基本都屬“黑中介”大學。對方不核驗能力卻反覆催繳所謂保險費、押金或保證金等費用時,應立即停止應聘。
新業態就業領域也出現了更隱蔽的招聘騙局,值得警惕大學。2022年9月至2024年7月間,佘某某等人成立南京某配送有限公司和南京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偽造“貨拉拉”品牌門頭和內部裝飾,在未實際開展倉儲及運輸業務的情況下,以配送公司名義在招聘平臺釋出高薪招聘小貨車駕駛員的廣告。
求職者被電話、微信邀約到線下面談後,對方虛構穩定貨源、固定線路、保底收入等資訊,承諾優先安排業務、保障收入穩定,誘騙求職者以高於市場價約3萬元的價格購入小貨車,從中賺取差價大學。
購車後,求職者發現所謂業務只是零散派單,部分甚至需要自行搶單大學。有人要求退車時,公司又以“未服從排程”“購車時間短”為由認定違約,繼續收取違約金或代運營費用。經統計,佘某某等人共詐騙購車差價及違約金、代運營費用300餘萬元。
今年2月,屬地法院以詐騙罪判處佘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三年不等,適用緩刑,並處罰金;已退繳的89萬元案款發還被害人,剩餘損失責令繼續退賠大學。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醒:切勿輕信“保底高收入”“穩定貨源”“優先派單”,務必確認工作內容、貨源保障、收入標準、違約責任等核心資訊,拒絕以“購車”“繳費”“押金”等名義轉賬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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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輕易簽署含高額違約金等條款的培訓協議
“零經驗可做兼職”“培訓後推薦接單”,是一些“招轉培”陷阱的常見包裝大學。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佈的案例顯示,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透過社交平臺釋出“批改作業”“影片剪輯”等兼職招聘資訊,隨後以求職者“不具備入職技能”為由,誘導其簽訂教育學習協議,約定分12期支付4500元培訓費,培訓結束後再推薦至兼職平臺接單。
有求職者聽課7天后認為課程質量差,提出解約,卻遭拒絕並被索要1125元違約金大學。經查,該公司既未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也沒有職業技能培訓許可資質。最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其停止職業中介活動、停止辦學,退還11名學員所收學費24275元,並處違法所得1.5倍罰款。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醒:凡是以招聘為入口,隨後說“能力不夠,要先培訓”“交錢後包就業”“可分期貸款學習”的,都要高度警惕大學。大學生尤其不要輕易簽署含貸款、前期費用、高額違約金條款的培訓協議,更不要把非勞動合同類協議當作入職手續。
還有一種陷阱看似只是“資訊不準”,現實中可能造成群體性求職糾紛大學。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冒用其他人力資源公司名義釋出某摩托車廠招聘資訊,導致53名求職者前往該廠所在地應聘被拒,並從中獲取違法收入5300元;該公司還未經某服裝加工廠委託釋出招聘資訊,導致11名求職者求職發生糾紛,並擅自對外發布20家用人單位招聘資訊。
本案涉及人數較多,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屬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沒收其違法所得5300元,並吊銷該公司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大學。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醒:看到招聘資訊後,要對招聘機構和招聘資訊進行核實大學。求職者可透過用人單位官網、官方微信公眾號、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企查查”“天眼查”網站等渠道核驗機構資質、工作地點、經營範圍、企業文化、日常運營情況、實際招工需求等。
讓違規招聘“無處遁形”
求職陷阱還包括不合法、不公平的招聘門檻大學。某酒店有限公司在主流網路招聘平臺及自身官方渠道釋出招聘廣告,招聘清潔員崗位卻明確標註“只限男性”。經核實,該清潔崗位屬於日常基礎服務類工作,並非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種或崗位。
屬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責令該單位整改,要求立即下架相關招聘資訊並消除不良影響大學。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醒:用人單位釋出招聘資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視性內容大學。畢業生遇到不平等的就業限制,可以儲存證據,向有關部門反映。
線上招聘降低了求職成本,也給無證中介留下了偽裝空間大學。某網路有限公司利用微信公眾號“某人才網”釋出招聘資訊,涉嫌違規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經調查,該公司未依法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卻擅自開展職業中介業務,違法所得共計10742元。2025年4月,屬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醒: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無論線上還是線下,都應依法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大學。求職者透過公眾號、短影片賬號、微信群、招聘小程式等渠道找工作時,要核查平臺或機構是否具備資質,不要被冒用“人才網”“招聘網”等名義的單位或個人迷惑。
“求職安全,關乎畢業生邁向社會的第一步,也關乎人力資源市場的公平秩序大學。對大學生而言,求職不是簡單地‘找到一份工作’,而是在資訊不對稱的博弈中,完成一次重要的法律風險識別。”四川省律協智慧財產權專業委員會委員、四川省智慧財產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特聘專家、律師彭立瓊提醒,面對層出不窮的招聘陷阱,大學生應堅守“核實資質、審慎簽約、拒絕付費、留存證據”四大防範原則。
她認為,求職的第一步不是急於投遞簡歷和入職,而是核實招聘是否真實、合法;在簽訂合同或協議時,要審慎閱讀條款,不能把“簽字”當作簡單流程;同時,大學生從求職開始,就應養成證據意識大學。一旦發現自身權益受損,應第一時間固定證據,並依法向相關部門反映或報案。
對即將走出校門的大學生來說,最樸素也最有效的防線,是心動之前先核驗,簽字之前先看清,轉賬之前先停下大學。理性求職、依法維權,既是保護自己邁好社會第一步的“防護盾”,也是共同維護公平、透明、有序就業環境的“壓艙石”。
何雨佳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李超來源大學:中國青年報
2026年05月14日 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