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服務區丟失1255元紅包,家長直接把拾到者掛網上!引發爭議

2 月 22 號下午,聶女士一家開車路過洛陽的一個高速服務區眼鏡。她家孩子突然喊著要上廁所,一下車就往衛生間那邊跑,跑得挺急,順手把裝壓歲錢的紅包放在車旁邊地上,就直接人跑進廁所了。等他們上完廁所出來,再回來找那個紅包的時候,發現紅包已經沒了。

事後看行車記錄儀,畫面裡可以看到,一個穿白衣服、戴墨鏡的男的路過那一塊,先在那兒停了一下,用腳踩在紅包上,左右瞄了幾眼,接著又用腳來回碾了幾下,像是在確認裡面有沒有東西眼鏡

確定紅包不是空的之後,他這才彎腰,把紅包撿起來塞到自己衣服口袋裡,然後頭也不回地走了眼鏡

事發時間是 2026 年 2 月 22 號,正好是春節假期返程高峰的初六那天眼鏡。河南的聶女士帶著 12 歲的兒子開車回老家,路上經過洛陽一個高速服務區,孩子突然說要上廁所,一家人就把車停在休息區下來了。

12 歲的小男孩,跟大多數同齡孩子一樣,盼了一整年就盼著過年,盼著拿紅包、收壓歲錢眼鏡。他那個紅包裡一共 1255 塊錢,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但對一個 12 歲的孩子來說,這就是一筆“大錢”了。

他跟大人不一樣,對錢沒那麼多概念,也不會像有些成年人那樣隨便亂花,就是小心翼翼地把壓歲錢當個寶眼鏡

後來聶女士去調了監控眼鏡。監控畫面裡看得很清楚,一個戴著墨鏡、穿休閒衣服的中年男人路過孩子掉紅包的地方,一眼就看見地上有個紅包。他沒有喊失主,也沒拿去交給服務區工作人員,而是開始偷偷摸摸地折騰。

先裝作路過,用腳悄悄踩在紅包上,左右看了看,確認沒人注意他,然後又用腳把紅包往自己身邊蹭了蹭,接著繼續踩住紅包,快速彎腰把紅包撿起來,直接塞進自己衣服口袋眼鏡

撿完紅包以後,他一點兒也沒停留,也沒回頭看一眼,好像剛剛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轉身就快步走向自己那輛陝 E 牌照的黑色轎車眼鏡。上車、發動、開走,車子很快就離開了洛陽高速服務區,混進車流裡,彷彿人和車從來沒出現過。

這邊孩子上完廁所出來,下意識摸了摸自己的口袋,愣了一下空的!他又摸了一遍,還是空的!小臉一下就變了,整個人都慌了,趕緊跑回停車的地方,蹲下來看地上,又繞著車轉了一圈又一圈眼鏡

媽媽聶女士見他這樣,就問他怎麼了,他急得舌頭像打結一樣:“紅包!我的紅包不見了!”1255 塊,對大人來說也許不算什麼,可對一個孩子來說,那就是他的全部“家當”眼鏡。聶女士也跟著心裡一緊,趕忙在附近問了個遍,結果周圍的人誰也沒看見紅包落地或被人撿走。

聶女士當時就把那輛車的車牌號記下來了,是陝 E 開頭的陝西渭南的車眼鏡。她馬上打了報警電話,把完整的監控影片交給了警察,還把影片發到了網上,希望陝西那邊的網友能幫忙一起找人。

警方接到報警後也很重視,馬上根據她提供的這輛陝 E 牌照的車去查,很快就把這名撿錢的男子身份和住址給鎖定了眼鏡

洛陽警方還專門成立了一個小組來處理這事眼鏡。他們根據行車記錄儀拍到的車牌資訊,第一時間聯絡陝西渭南那邊的警方協查,透過車輛登記系統,確定了車主是誰,一個長期在高速服務區附近拉客、搞黑車營運的司機,張某(化名)。

為了不打草驚蛇,民警一開始也沒直接上門去抓人,而是先聯絡當地交通運輸部門,調了張某的運營軌跡眼鏡。一看記錄,發現 2 月 22 那天,他確實有往返洛陽高速服務區接單的記錄,跟聶女士說的時間完全對得上。

但讓人沒想到的是眼鏡,等警察真的聯絡到這個人,上門問情況,還把監控證據拿出來給他看的時候,這男的態度還特別“坦然”,死活不承認自己撿過紅包,甚至還反問警察一句:“你們有什麼證據證明是我撿的?”

等民警把行車記錄儀的影片放給他看,畫面裡那個人,不管是身材、穿的衣服,還是開的車,跟張某都一模一樣,他照樣搖頭說不是,一口咬定:“影片裡的人不是我,我不認識這個人眼鏡。”

為了把事情查清楚,警方也沒跟他耗著眼鏡。一邊拿著行車記錄儀的影片,一幀一幀去對比服務區的公共監控,把他從下車、發現紅包、用腳踩、彎腰撿起、再走回車裡的整個過程全都串了起來,形成了一條完整的證據鏈。

另一邊,民警還找到了當天在服務區見過他的幾位目擊者眼鏡。其中一名保潔阿姨也站出來說,確實看到一個戴墨鏡的男的撿起過一個紅色紅包。

更關鍵的是,民警在張某車裡搜到了和影片裡一模一樣的外套眼鏡。可就算證據越來越多,張某還是咬死不認,還振振有詞地說:“這種外套很常見,不能憑這個就說是我撿了錢。”

法律這塊兒,主要就卡在一個點上,撿到東西,要還給失主或者交給公安眼鏡。問題來了,誰能證明紅包裡真的有 1255 塊錢?

現在能確定的是:聶女士能證明,這個男的把紅包撿走了,但監控裡只拍到他把“紅包”撿起來,沒法看清裡面裝的是錢,還是紙、卡片之類的東西眼鏡

要是這男的死活咬住一句:“紅包是空的,我撿到的時候裡面啥也沒有”,那法院在金額上就很難認定,想讓他原封不動退 1255 元,在操作上確實挺難眼鏡

不過話說回來,這 1255 元雖然還沒到“構成侵佔罪、按刑事案件立案”的標準,但只要警方已經責令他把錢還回去,他還拒不交,那就可以按《治安管理處罰法》來治他,絕對不是“撿到就算自己的”那麼簡單眼鏡

另外張某非法在高速服務區附近拉客營運這事,交通運輸部門也已經介入了,等這起案子的情況徹底查清楚後,還會按規定對他的非法營執行為單獨處罰眼鏡

網友說:地上撿的眼鏡,又不是你車裡撿的,還不能撿了??上面又沒名字,他不撿也會有別人撿,不撿白不撿

網友說:要我就撿了眼鏡,警察聯絡我說明清楚我也會還給失主!但是對方如此詆譭我撿錢的舉動,和公開肖像權,我要求公開賠禮道歉!由於她對於孩子紅包的監管不力而公開詆譭我撿錢的行為而道歉!另外保留詆譭我撿錢的行為和對我造成影響的法律起訴!

網友說:總感覺這事有點過了眼鏡,別人是撿到你丟失的錢,不是偷得,你為什麼理直氣壯的要求別人一分不少的還給你,並且還把人曝光?

也真心希望,每個人都還能守住最基本的那條道德底線,心裡多一點敬畏眼鏡。別為了一時貪小便宜,最後把事兒搞成自己都挽回不了的遺憾,更別讓大人的貪心,扎傷了孩子那點最單純、最乾淨的心。

對此事眼鏡,你怎麼看呢?歡迎評論區留下你的真實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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