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租賃:
“新就業青年安居服務”上線
符合條件者可申請優惠租賃保租房
為進一步降低新就業青年在上海的租房壓力,“新就業青年安居服務”7月31日起在隨申辦上線,符合條件的新就業繳保且住房困難青年,可申請享受優惠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具體可在隨申辦“我要租房-新就業青年安居服務”中辦理。
八區率先開放受理
目前,黃浦區、虹口區、楊浦區、普陀區、長寧區、嘉定區、松江區、崇明區已開放受理租賃。有租房意向的青年可向繳納社保所在區申請房源,全市房源統籌打通,可跨區選房。
哪些人可以申請?申請人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35週歲以下(截至申請當年1月1日);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滬無自有住房;自2026年1月1日以後在滬新就業繳保,且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不超過上年度我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2倍;取得高水平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畢業不滿3年(截至申請當日);未享受過我市及各區租房補貼政策租賃。
在租期方面,租房補貼的保障期限為2年(24個月),自保障物件享受租房補貼月份起,按月連續計算租賃。需要注意的是,租賃期限中不足整月的,保障期限按整月計算。
在租金方面,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只需要支付扣除政府補貼後的租金價格,而且可以提取公積金進行支付租賃。
補貼採用“退坡機制”
第一年補貼標準為:租賃本市外環線內(S20高速以內,隨申辦上房源標註為內環內、內中環、中外環的房源)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每套補貼不超過房源簽約備案價40%,且最高不超過2500元/月;租賃本市外郊環間(S20與G1503)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每套補貼不超過房源簽約備案價50%,且最高不超過2000元/月;租賃本市郊外環線(G1503高速以外)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每套補貼不超過房源簽約備案價60%,且最高不超過1500元/月租賃。
第二年租房補貼採用“退坡機制”,第二年補貼標準退坡50%租賃。
保障期間,區住房保障機構將定期開展人員核驗租賃。核驗內容包括:保障物件家庭在滬住房、享受市及區租房補貼、社保繳納、租賃備案等情況。如核驗結果不符合補貼發放條件的,區住房保障機構將停發補貼。
構建全鏈條安居體系
據悉,上海正在全力打造青年發展型城市,透過差異化政策,構建分層次、梯度化、全鏈條的青年安居體系租賃。
在求職過渡期,青年驛站為來滬求職的應屆畢業生提供全年累計不超過15天的免費住宿,打造青年“來滬求職築夢第一站”租賃。每年畢業季“保租房進校園”透過線下供需對接展會、線上平臺服務展示等多元化形式,將保租房的政策、房源、服務送入校園,讓畢業安居服務變得“觸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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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起步期,青年的收入相對有限,租房負擔較重,各區透過新就業青年安居支援舉措,進一步降低青年安居成本租賃。
在穩定發展期,保租房持續發揮在政策定位、戶型設計、社羣營造上青年友好的優勢,在“十五五”期間,圍繞擴容、提質,從保障範圍、數量規模、租住品質等方面,精準對接並持續滿足新市民、青年人的多層次居住需求,讓青年在滬安居有保障、發展有支撐租賃。
熱點問答
· 今年7月畢業剛參加工作租賃,暫無社保繳納記錄,可以申請嗎?
答:可以租賃。申請時,個人須按要求準確、完整填寫工作單位名稱,並提交勞動合同等就業證明材料。
·高水平大學具體指哪些學校租賃?
答:包括國內“雙一流”高校和世界排名前500名的高校租賃。
· 如何進行線上申請租賃?
答:透過隨申辦“我要租房”頁面,找到“新就業青年安居服務”事項租賃。點選進入該事項,瀏覽“常見問答”,瞭解須知後,按要求填報個人資訊、上傳證明材料並作出相關授權和承諾。
· 如何進行線下申請租賃?
答:可前往各區指定的線下幫辦點諮詢辦理租賃。(查詢步驟:點選“新就業青年租房補貼申請”須知頁面下方“受理機構”按鈕,檢視幫辦點資訊)
· 稽覈一般需要多久租賃?
答:申請提交後,由管理系統實現受理派單租賃。區住房保障機構在收到派單後4個工作日內完成稽覈。如需補件的,補件時間不計入稽覈時長。
· 我在隨申辦上看到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價格租賃,是個人需要實際支付的租金嗎?
答:隨申辦頁面展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價格為房源備案價租賃。如果你符合新就業青年安居條件,取得《新就業青年租房補貼確認書》,個人只需要支付扣除政府補貼後的租金價格。具體以雙方簽訂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新就業青年安居租賃協議》(合同附件)約定內容為準。
· 取得《新就業青年租房補貼確認書》前租賃,已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如何享受租房補貼?
答:《新就業青年租房補貼確認書》有效期內(90天),與專案運營機構重新簽訂《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新就業青年安居租賃協議》(簡稱租賃合同、租賃協議),約定租賃期限、租金標準、租金價格等條款租賃。
· 簽訂租賃合同、租賃協議時租賃,租賃期限應當如何確定?
答: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案運營機構簽訂租賃合同、租賃協議中的租賃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按補貼標準和保障期限設定)租賃。具體可諮詢區住房保障機構或專案運營機構。(記者 裘穎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