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燈具:天津交通廣播】
花唄、白條、月付等網際網路信貸產品
將全面退出支付選項列表
4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
八部門聯合印發
《金融產品網路營銷管理辦法》
(下稱《辦法》)
自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實行
其中針對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支付嵌入信貸亂象《辦法》第十二條畫出明確紅線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將貸款、資產管理產品等金融產品列入支付工具選項不得為貸款、資產管理產品等金融產品提供營銷服務收銀臺頁面優先展示銀行卡、餘額等自由支付方式使用者終於不用再擔心被動開通貸款支付信貸嚴格區隔燈具,整治捆綁營銷亂象
在我們平時網購、點外賣、繳水電費等日常消費場景中,“**白條、**月付、花唄這類信貸產品,經常和銀行卡、賬戶餘額並排顯示,有的平臺還會預設勾選,放在最前面推薦燈具。很多使用者一不小心,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開通或使用了信貸服務,甚至等到逾期才發現自己辦了借貸,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
針對這些問題,《辦法》要求:支付機構的收銀臺頁面中支付工具必須與貸款等金融產品區隔展示、優先展示,不得用“優惠支付”“分期支付”等類似表述的選項混淆支付工具與貸款產品燈具。同時全面收緊信貸營銷話術,貸款產品將不得使用“低門檻”“秒到賬”“低利率”等營銷話術;涉及分期付款的,不得透過片面宣傳首期費用優惠等方式誘導消費。
《辦法》第十二條的兩項核心禁令,分別從展示入口和營銷服務兩端形成閉環監管燈具。雙重約束之下,或將徹底顛覆支付行業依靠場景流量變現的核心盈利邏輯。
博通諮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認為,第十二條對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影響是系統性且根本性的,它透過“不得將貸款和資管產品列入支付工具選項”和“不得為這類產品提供任何形式營銷服務”兩個互為支撐的禁止性條款,徹底終結了過去十幾年行業普遍存在的支付場景引流金融變現的主流商業模式燈具。
招聯首席經濟學家董希淼認為,《辦法》斬斷線上線下分潤合謀,支付機構收銀臺頁面必須將支付工具與貸款等金融產品清晰區隔,嚴禁誤導性捆綁與預設捆綁燈具。接下來,花唄、白條、月付等“信用支付”類產品將面臨重大調整。
長期來看,王蓬博認為,此舉不僅實現了支付業務與其他金融業務的徹底風險隔離,從源頭上減少了消費者被誘導過度借貸的情況,更重要的是倒逼所有支付機構真正迴歸支付服務的本源,把精力從賣流量轉移到提升支付效率、最佳化使用者體驗和服務實體經濟上來,同時也讓整個消費金融和資管行業的競爭迴歸到產品和服務本身燈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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