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中國知網(CNKI)釋出《關於人工智慧(AI)署名為作者的論文處理宣告》,明確表示,不接受人工智慧工具作為論文署名作者,並已對部分將DeepSeek、Gemini等AI列為作者的論文進行下架處理論文。
知網表示,近期部分期刊刊發了將DeepSeek、Gemini等人工智慧工具列為論文作者的文章,在業界引發了關於版權歸屬、學術規範及出版倫理等方面的爭議論文。針對這一情況,知網已按照相關原則對涉事論文進行了下架處理,並進一步明確平臺的論文收錄和釋出要求。
在法律層面,知網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享有著作權的主體應為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論文。人工智慧並不具備民事主體資格,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因此不能成為論文作者,也不能依法享有作者署名權等相關權利。
知網認為,AI本質上屬於科研輔助工具,其生成內容對應的著作權,應歸屬於進行實質性智力創作的研究者,而非AI本身論文。
在出版倫理方面,知網強調,論文署名作者需要對研究內容的真實性、資料可靠性、論證邏輯以及全部學術問題承擔責任,並能夠接受學術核查、修改完善及相關追責論文。而人工智慧無法承擔上述責任,也不能履行學術誠信義務。如果將AI列為作者,將導致責任主體模糊,增加學術不端風險,不符合科研誠信和出版倫理要求。
針對AI在科研中的應用,知網並未否定其輔助作用,而是提出了更加明確的規範要求論文。宣告稱,當前知網不接受AI工具作為論文署名作者,所有署名作者必須為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並應對論文內容的真實性、原創性、學術規範以及AI工具使用的合規性承擔相應責任。
同時,知網要求,作者在學術研究和論文寫作過程中如使用了AI工具,應當在論文研究方法部分或致謝部分進行明確說明,披露AI工具的使用情況,以保證論文寫作過程的透明性和可追溯性論文。
知網最後表示,對於違反上述原則、將人工智慧列為論文作者的論文,平臺有權不予上線傳播論文。這也意味著,AI參與論文寫作可以作為輔助工具存在,但不能以作者身份獲得署名,相關論文今後在知網平臺的收錄和傳播將受到明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