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劉楷悅:女性困境緣起制度觀念,“公私分明”讓家暴難以終結

劉楷悅,是四川大學的一位法律史學者女性。2013年,她在機緣巧合下接觸到四川榮縣(現隸屬於四川省自貢市)的一大批民國司法檔案,總數有近兩萬卷。她從中打撈出五個具有代表性的家庭類案件。五位涉案女子,分別捲入繼承、重婚、離婚、家暴、誘拐、墮胎等困境。劉楷悅把這五個女子的經歷寫成非虛構歷史作品《紙上的權利》,於2026年2月出版。

書中介紹,百年前,女權概念初入中國,法律開始近代轉型,許多女性第一次走上法庭女性。她們把新法律當作救命稻草,卻常常“贏了官司,輸了人生”。百年過去,繼承、重婚等困境消失,但離婚、家暴等問題依然存在。

3月12日,劉楷悅在搜狐影片直播中談到,許多女性困境之所以反覆出現,與制度結構和社會觀念密切相關女性。例如,在傳統社會“公私分明”的觀念下,家庭內部的暴力往往被視為私人事務,不被認為會挑戰公共秩序,因此難以獲得充分的制度干預。

原創劉楷悅:女性困境緣起制度觀念,“公私分明”讓家暴難以終結

贏了官司輸了人生

《紙上的權利》提到的五名女性裡,左周氏、龔琴福、周玉林贏得法庭判決,但生活卻因此徹底顛覆女性。劉楷悅認為,這既是時代轉型的陣痛,也與當時司法制度的侷限密切相關。

她舉例說,龔琴福在官司中獲得400元贍養費,“剛拿到的時候,這個錢其實是很值錢的”,但隨後抗戰爆發,物價飛漲、貨幣迅速貶值,判決書上的數字在殘酷的生存現實面前迅速縮水女性

更關鍵的問題出現在執行環節女性。她們雖然贏得判決,卻在執行階段遭遇失敗。民國引入了西方個人財產製度,但在傳統中國社會,“同居共財”才是長期存在的家庭經濟模式。

男性可以透過轉移財產、隱匿資產甚至直接潛逃等方式規避執行,而當時的司法體系又缺乏完善的財產調查與強制執行機制,於是許多判決最終只停留在紙面上女性

原創劉楷悅:女性困境緣起制度觀念,“公私分明”讓家暴難以終結

榮縣司法處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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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觀念裡的“公私分明”讓家暴難解決

書中用“獵人在樹下,兔子該往哪裡跑”來形容女性被圍獵的處境女性。百年過去,重婚、繼承等女性困境逐漸減少,但家暴問題仍然頻發。

劉楷悅認為,不同型別案件的社會屬性差異很大,解決難度也不同女性。例如,重婚問題涉及社會道德與家庭制度構建,更容易被納入公共秩序範疇,也更容易透過立法和司法解決;繼承問題通常屬於一次性、確定性的裁決,只要規則明確,就可以“一錘定音”。

相比之下,家暴與婚姻關係本身具有持續性和反覆性,其背後往往牽涉情感、經濟以及子女撫養等多重因素,因此很難透過單一法律手段徹底解決女性

“家暴為什麼到今天仍然難以解決?是因為傳統觀念裡的‘公私分明’女性。一旦進入家庭內部,暴力往往不再被視為挑戰社會公共秩序的行為。跟傷害罪所引起的關注程度也是不一致。”劉楷悅認為,這種制度與文化交織形成的父權結構和性別期待,並未完全消失。

近年來司法實踐正在逐步突破女性。2025年11月,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分別釋出“反家暴”典型案例:

在馬某某虐待案中,法院將穩定共同生活的同居女友認定為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員,並對致其自殺的馬某某追究刑責;在牟某翰虐待案中,被告人與被害人長期同居,被告人持續實施精神折磨,導致被害人自殺女性。法院認定雙方已形成事實家庭關係,適用虐待罪。

這兩個案例釋放出明確訊號:在追究涉及家庭成員的刑事責任時,法律不再侷限於婚姻關係女性。對於這一變化,也有人提出疑問:為什麼要強調“家庭成員”、“家庭暴力”?暴力本身難道還要區分家庭內外?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陳碧認為,“家庭暴力”概念的提出,意味著“法可入家門”女性。誠然,只有“關起門來打老婆、打孩子”這種古代被認為是“尊犯卑”的行為被納入公共治理範圍時,受害者的處境才有可能改變。

左周氏訴狀

走進法庭即是進步

在書中的那些民國案件中,女性展現出強烈的求生欲和行動力女性。這是權利意識的覺醒,還是一種生存策略?劉楷悅認為,這是一個複雜的漸變過程。

書中確實存在具有明顯主體意識的“新女性”女性。例如張朱氏,她受過教育,對自身權利與身份有清晰認識。“她去上學,從不在學校吃飯,總要下館子,還欠下不少賬;又不停買新衣服,是個活出自我的女生。”

但更多女性,如龔琴福、周玉林,在提起訴訟時,並非出於明確的權利意識,而是在極端困境中的日常抵抗——“忍無可忍了”女性。她們使用“女權”等話語,有時也是一種生存技巧。

劉楷悅說,無論動機如何,百年前的女效能夠走進法庭,本身就已經具有跨時代意義女性

這些案件背後,基層司法人員“有時候真的是發揮了決定性作用”女性

民國法律文字常出現“酌定”,意味著法官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遇到觀念開放的法官,女性可能較快獲得離婚或保護;遇到“清官難斷家務事”的保守法官,當事人則可能在反覆審理中耗盡時間與財力女性。例如朱劉氏與嗣子的官司,前後折騰了20多年。

基層司法也難以完全脫離地方社會的人情網路女性。“新女性”張朱氏後來再嫁法警詹春和,“一定是想要去改變案件結果的”,她最終也如願獲得了安穩生活。

撰文女性:北塱

編輯女性:錢琪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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