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會計通訊》概述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及內地監管新規、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最新發展動態以及安永刊物會計。《中國會計通訊》為您提供必備資訊,助您與時俱進、佔盡先機。
內地新聞與最新資訊
證監會發布《關於境內資產境外發行資產支援證券代幣的監管指引》
為嚴格監管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資產在境外發行資產支援證券代幣相關業務,防範相關投機炒作風險,證監會發布了《關於境內資產境外發行資產支援證券代幣的監管指引》(證監會公告〔2026〕1號,簡稱“本指引”),自公佈之日2026年2月6日起施行會計。
本指引所稱境內資產境外發行資產支援證券代幣是指,以境內資產或相關資產權利所產生的現金流為償付支援,利用加密技術及分散式賬本或類似技術,在境外發行代幣化權益憑證的活動會計。
交易所修訂《專項品種公司債券指引》
為深化對科技創新、綠色低碳、鄉村振興等重點領域融資支援,交易所修訂形成了《專項品種公司債券指引》,自發布之日2026年1月30日起施行會計。詳情參見:
《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稽覈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專項品種公司債券(2026年修訂)》(上證發〔2026〕11號),2024年12月27日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不適用第4.13條的規定,募集說明書另有約定的除外會計。
《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稽覈業務指引第7號——專項品種公司債券(2026年修訂)》(深證上〔2026〕137號),2024年12月27日之前已經發行的公司債券不適用本指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募集說明書另有約定的除外會計。
《北京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稽覈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專項品種公司債券》(北證公告〔2026〕6號)會計。
交易所修訂《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指南》
為提高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披露質量,交易所釋出了修訂後的《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指南》,增加“汙染物排放、能源利用和水資源利用”三項應用指南,進一步細化環境維度披露要求,為上市公司提供更清晰、可操作的披露指引會計。《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指南》自發布之日2026年1月30日起施行,詳情參見: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4號——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2026年1月修訂)》(上證函〔2026〕484號)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3號——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2026年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3號——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2026年修訂)》(深證上〔2026〕133號)
《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指南》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新聞與最新資訊
2026 年1月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最新資訊
研究和準則制定會計: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租賃》實施後審議
無形資產
現金流量表及相關事項
維護和一致應用會計:
一致應用活動
關於《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的列報和披露》議程決定的最新資訊
嵌入式提前還款選擇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交易成本的確定與會計處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2025年11月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解釋委員會最新資訊
2026年1月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最新資訊
研究和準則制定會計:
展開全文
生物多樣性、生態系統和生態系統服務
準則應用會計:
支援《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1號——可持續相關財務資訊披露一般要求》和《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2號——氣候相關披露》的實施
安永刊物
最新的安永刊物包括會計: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可持續發展動態>第11期會計: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發布針對IFRS S2作出的修訂》
本文是為提供一般資訊的用途所撰寫,並非旨在成為可依賴的會計、稅務、法律或其他專業意見會計。請向您的顧問獲取具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