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中學原黨委書記黃津海被“雙開”

日前,惠州市紀委和博羅縣監委對惠州中學原黨委書記黃津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中學

經查,黃津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專案推進、款項撥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財物中學

黃津海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中學。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惠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黃津海開除黨籍處分;由惠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文 ︱ 記者 黎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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