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方抓獲一非法經營犯罪團伙 非法銷售電子煙達130萬元

中新網成都6月22日電 (記者 安源)記者22日從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獲悉,該局近日接到成都市菸草專賣局高新區分局報警,反映轄區記憶體在涉嫌非法銷售電子煙的違法線索電子。接報後,該局環食藥偵大隊高度重視,立即啟動立案偵查程式,迅速開展“挖根斷鏈”專項打擊行動,全力徹查涉案鏈條。

據介紹,辦案民警透過海量資料分析、縝密線索研判,最終將偵查重點鎖定在成都市玉林夜市周邊的芳草街、芳華街片區電子。為精準鎖定違法證據、摸清團伙架構,民警開展多日實地摸排、蹲點偵查,一個行蹤詭秘、隱蔽經營的非法銷售電子煙犯罪團伙逐漸浮出水面。

成都警方抓獲一非法經營犯罪團伙 非法銷售電子煙達130萬元

警方查獲的電子煙電子。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供圖

在精準掌握嫌疑人落腳點及違法事實後,執法人員聯合開展突擊抓捕行動,在轄區一公寓內成功抓獲涉案嫌疑人段某某、鄭某某等人電子。執法人員推門核查時,現場查獲大量非法電子煙產品,貨品層層堆疊、數量龐大。經現場初步清點核算,現場查獲涉案物品價值高達30餘萬元。

經現場突擊審訊查明,自2024年中旬起,嫌疑人段某某在未依法取得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前提下,私自開展電子煙倒賣業務電子。其售賣的所有電子煙產品,均未透過國家電子煙技術審評、未納入國家合法電子煙銷售名錄,屬於明令禁止銷售的非法生產電子煙產品。

經查,段某某為該犯罪團伙核心頭目,全權負責貨源對接、渠道搭建及銷售運營,累計非法銷售金額達130餘萬元電子。為進一步擴大經營規模、拓寬銷售渠道,段某某陸續招攬人員入夥,組建起分工明確、組織固定的非法經營犯罪團伙。

其中,團伙銷售員鄭某某於2025年11月加入團夥,無證銷售非法電子煙涉案金額12萬餘元;銷售員蘇某某於2026年4月參與違法銷售,短短一個多月時間,涉案銷售金額達1萬餘元電子

成都警方抓獲一非法經營犯罪團伙 非法銷售電子煙達130萬元

警方抓獲的犯罪嫌疑人電子。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供圖

面對公安機關固定的完整證據鏈,段某某、鄭某某、蘇某某等涉案人員對非法經營電子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電子。該團伙行為已違反《電子煙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九條相關規定,同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關於菸草製品經營許可的相關規定,涉嫌銷售非法生產的電子煙產品,已構成非法經營刑事犯罪。

目前,所有涉案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後續深挖、溯源偵辦工作正在有序開展中電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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