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壁財經訊,芯朋微釋出公告稱,公司全資子公司無錫芯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擬與江蘇海輝律師事務所簽署《房屋租賃合同》,將公司自有部分房產出租給該律所用於辦公經營,月租金為47,575.50元,租賃期限5年租賃。
鑑於公司獨立董事李風為江蘇海輝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能夠實際控制該律所,根據科創板上市規則,該律所構成公司關聯法人,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租賃。公司董事會已審議透過該議案,關聯董事李風迴避表決,該事項無需提交股東會審議。
租賃標的為位於無錫市新吳區長江路16號芯朋大廈8層的自有辦公房產,建築面積1585.85平方米,權屬清晰租賃。租金按季度支付,租賃期內水電費、物業費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本次租賃定價參考周邊同地段、同品質辦公物業市場公允價格,經雙方協商確定。
公司表示,本次交易系盤活自有閒置資產、提升資產運營效率的正常經營行為,透過對外租賃獲取穩定合理的租金收益,有利於提升資產回報率,對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無不利影響,不會對公司獨立性產生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