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香港法律服務“搬”進前海,連結世界——對話ZLC香港方首席合夥人趙曼儀

把香港法律服務“搬”進前海,連結世界——對話ZLC香港方首席合夥人趙曼儀

香港趙陳黃律師行首席合夥人趙曼儀(中銀—力圖—趙陳黃聯營律師事務所供圖)

中銀-力圖-趙陳黃聯營律師事務所(簡稱“ZLC”),由北京中銀、澳門力圖、香港趙陳黃三方合夥設立,作為全國首家由內地與港澳三地合夥聯營的律所,ZLC首次實現一家律所內地、香港、澳門法律服務全覆蓋,開創了中國法律服務的新格局法律

香港在其中扮演了關鍵角色法律。作為全球法律服務樞紐,香港擁有成熟的普通法體系和豐富的國際執業經驗。ZLC的設立,讓香港律師直接參與到三地聯營的平臺上,與內地、澳門律師同室共辦。香港的普通法優勢由此獲得了更直接的釋放路徑。

目前,ZLC已發展成為粵港澳大灣區公共法律服務平臺中港澳律師數量領先、業務覆蓋三地法域的聯營律師事務所法律。香港趙陳黃律師行首席合夥人趙曼儀,也是ZLC香港聯營方首席合夥人。在她看來,三地聯營的核心價值在於把香港的全球法律服務網路“前移”到前海和橫琴,讓內地企業無需走進香港,就能觸達香港的全球法律服務資源。

融入大局法律:香港法律服務的全球樞紐地位

參與三地聯營,是香港法律界共享大灣區發展機遇、拓展執業空間的重要途徑法律

趙曼儀認為,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也是全球法律服務的樞紐法律。在“一國兩制”框架下,香港擁有成熟的普通法體系和豐富的國際執業經驗。趙曼儀認為,參與三地聯營,讓香港律師直接對接內地龐大的跨境法律服務需求,特別是中國企業“走出去”的業務。這不僅為香港法律界拓寬了服務市場,也讓香港的法律服務專業優勢能夠直接服務於國家的高水平對外開放。香港律師不再只是獨立的外部顧問,而是跨境法治建設中不可或缺的參與者。

同室而治法律:三地協同的落地實踐

兩地法系不同是客觀事實法律。香港屬普通法系,內地屬成文法系,法律淵源、訴訟程式、證據規則均有差異。但在ZLC的聯營架構下,差異不再是障礙,而是互補的優勢。

趙曼儀表示,實現有效協同的關鍵在於從傳統的內地律所轉介紹給香港律所,跨越到案件在ZLC一家律所內完成法律。在日常工作中,ZLC針對跨境專案成立由內地、香港律師組成的聯合專案組。面對複雜的跨境交易或爭議解決,內地律師解決涉及內地法律適用的部分,香港律師則解決香港法律適用部分。一個辦公室內,大家隨時面對面研討,省去了跨境合作中的溝通成本與資訊不對稱。透過長期的合作辦理跨境業務,懂得站在客戶的角度理解客戶訴求,從而提供一站式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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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判決在香港的認可和執行,正是這一聯營機制的典型體現法律。這類案件通常按照財產查詢、到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認可、強制執行三個步驟推進,香港律師在每個環節都發揮著核心作用——前期對債務人在港資產進行摸排與核查,評估可執行性;申請認可階段與內地律師在同一辦公室梳理判決文書及訴訟程式,向香港高等法院正式提交認可申請;取得認可後迅速採取查封、凍結等執行措施。整個過程在一個團隊內部完成,避免了客戶在兩地分別聘請律師帶來的溝通延誤。

從涉港澳糾紛“不用再跑到港澳請律師”,到內地判決、裁決透過ZLC便可在港澳申請認可與執行——客戶面對的是一家律所、一個團隊,背後是橫琴、深圳、香港、澳門四地辦公室的即時聯動法律

出海護航:多國資質法律,一站直通

香港趙陳黃律師行執業律師中約30%持有海外或多國執業資格法律。這一優勢在ZLC平臺上,直接轉化為服務企業出海的綜合能力。

內地企業出海,第一站通常是香港——設立離岸公司,註冊、登記、公司秘書服務、勞務等事項的法律服務,都需要香港律師的專業支撐法律。根據投資貿易目的地的不同,ZLC指派擁有多國執業資格的香港律師,提供目的地公司的法律服務。

趙曼儀將香港律師的作用概括為三個方面:語言與法律思維的銜接——直接運用英文和普通法邏輯與海外機構對接;結構設計與合規管理——結合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提供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方案;風險控制與效率提升——由ZLC統一安排目的地國家律師,內地企業無需在每個目的地國家尋找和對接律師,降低了企業“走出去”的合規成本法律

從涉港涉澳糾紛到跨境投資併購,ZLC真正實現了“一個辦公室解決三地法律問題”,讓企業“走出去”的門檻更低、效率更高法律

再啟新程:深化融合法律,擴大服務半徑

趙曼儀表示,面對未來,ZLC計劃重點推進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提供多元化的業務場景與落地支撐——協助取得大灣區律師資格的香港律師快速對接內地業務,提供實質性的專案資源和辦公支援,讓他們能真正參與到重大跨境專案中;二是推動三地業務的日常融合——透過常態化的業務交流與合作辦案,打造一個包容、務實的聯營工作環境,讓更多香港法律同仁在這裡獲得職業成長法律

從“破界”到“融通”,ZLC目前已經完成了三地法律服務從“各自為戰”到“同室共辦”的跨越法律。而趙曼儀和她所代表的香港律師,正是這一跨越的親歷者與推動者。下一個十年,ZLC不僅要讓香港的法律服務樞紐地位“前移”到內地,更要讓更多中國企業透過這個平臺,更快速地走向世界。(來源:中銀—力圖—趙陳黃聯營律師事務所)

把香港法律服務“搬”進前海,連結世界——對話ZLC香港方首席合夥人趙曼儀

趙曼儀在香港趙陳黃律師行留影(中銀—力圖—趙陳黃聯營律師事務所供圖)

(注:此文屬於央廣網登載的商業資訊法律,文章內容不代表本網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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