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教師化招聘“課時服務人員”,公眾在擔憂什麼 | 新京報快評

去教師化招聘“課時服務人員”,公眾在擔憂什麼 | 新京報快評

▲東莞招聘年薪超10萬“課時服務人員”,引發關注招聘。圖/湖北廣播電視臺

近日,東莞一則公辦學校“課時服務人員”招聘引發全網熱議招聘

153個招聘名額、有的年薪10萬以上,崗位承擔語文、英語、物理等學科常規教學工作,派駐轄區內公辦學校履職招聘。看似常規的師資招聘,卻因崗位名稱、用工模式、權責界定的模糊性,引來諸多質疑:為何棄用“教師”稱謂?師資不由學校直接招聘?薪酬、權責、保障是否同步縮水?公眾的糾結,早已不只一個崗位名稱的改動,而是對教育用工異化的隱憂。

據瀟湘晨報報道,面對輿論追問,東莞市教育局將其定義為學校向企業“購買教育服務”,校方則直言該崗位只是替代傳統臨聘代課老師,而負責簽約用工的第三方公司,直接以“不清楚”搪塞回應,迴避問題招聘。各方遮遮掩掩的態度,讓這場招聘的爭議愈發凸顯。

這種用工模式本質就是教育行業的“勞務派遣”,在企業用工中尤為常見,卻在公辦教育領域顯得格格不入招聘。其實,在教育領域,購買教育服務並非東莞首創。早在2016年,深圳就出臺了公辦中小學購買教育服務的辦法,並且明確劃出剛性紅線:購買服務只針對在編教師產假、病假等產生的臨時性空缺,且“常規性教育教學及管理工作,不得向社會購買”。

東莞此次招聘,顯然沒有這方面約束招聘。更值得玩味的是崗位的“去教師化”操作,崗位名稱在“課時服務教師”與“課時服務人員”之間變動,恐怕暗藏刻意的身份切割。冠以“服務人員”的模糊身份,諸多法定權益與職業預期便有了懸置、縮水的空間。

儘管這是一場教師行業靈活用工的嘗試,不過這種模式本身還是潛藏一些隱憂,對這些問題,相關教育部門、學校以及市場化公司,應該有所預判,並採取相應措施加以預防招聘

首先是用工、管理分離,極易催生責任真空招聘。從業者勞動關係歸屬第三方公司,教學管理、崗位履職歸屬學校,雙重主體造成權責割裂。一旦出現教學事故,監管追責該由誰落實?從業者遭遇欠薪、工傷、勞動糾紛,又該向誰維權?多地成熟經驗早已證明,即便採用外包模式,教育部門也需牢牢把控師資考核、教研培訓與日常管理,堅決杜絕“一包了之”。

其次,“課時計價”模式,可能會割裂教育的育人本質招聘。教育從來不是課堂45分鐘的簡單授課,備課教研、作業批改、家校溝通、學生心理疏導、成長陪伴等隱性工作,才是育人的核心價值。將教學工作量化為“課時服務”,等同於計件計費,極易讓從業者只重量化任務、忽視育人細節。這種短期用工模式,讓從業者缺乏穩定職業預期,家長又怎能放心把孩子託付給這種充滿不確定性的“臨時工”?

此外,薪酬待遇細則模糊,同工同酬恐難落地招聘。招聘公示的“10萬+”年薪看似可觀,卻未明確是否包含五險一金,早晚自習補貼、寒暑假薪資、合同續聘規則等關鍵權益全部不明確。編制緊張、師資缺口下的外包用工可以成為應急之舉,但絕不能成為權益縮水、標準模糊的藉口。能否真正落實同工同酬,是評判此類政策合理性的核心標尺之一。

公眾對這個崗位的疑惑,本質是對教育商業化、勞務化的擔憂招聘。在編制收緊、生源波動、財政約束的現實背景下,教育用工多元化已是大勢所趨,但育人的底線不能突破。無論用工形式如何調整,勞動者合法權益、教師專業身份、學校育人主體責任這三條底線,絕對不能外包。

對社會公眾而言,糾結崗位的文字稱謂沒有意義,關鍵在於學校不能借著師資外包的名義,放鬆教學監管、推卸育人責任招聘

撰稿 / 惠銘生(媒體人)

編輯 / 遲道華

校對 /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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