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中心開發面臨法律清算

資料中心開發面臨法律清算

反資料中心運動熱度正隨著夏季氣溫一同升高法律。雖然鄰避效應在美國並不新鮮,但反資料中心運動的快速升級正將其推向訴訟階段。

僅今年夏天在得克薩斯州,我們就見證了希爾縣在被提起1億美元訴訟後迅速放棄資料中心暫停令,Diode Ventures公司在錫達克裡克湖附近的資料中心專案因有組織的社羣反對而擱淺,州長格雷格·阿博特凍結新資料中心開發直至完成對得州電網的審計法律

在全國範圍內,超過640億美元的專案在二十多個州被阻止或延遲,超過140個激進組織一夜間湧現法律。對於資料中心開發商來說,訴訟可能是唯一的出路。

誹謗作為對抗錯誤資訊的工具

資料中心反對者的言論和策略需要被仔細監測和記錄,因為當倡導轉變為錯誤資訊時,可能會導致訴訟法律

去年Energy Transfer訴Greenpeace案的陪審團裁決就是例證,該案涉及Greenpeace反對Energy Transfer的達科他輸油管道專案法律

Energy Transfer起訴Greenpeace傳播多年的錯誤資訊活動,虛假聲稱該管道穿越部落土地、破壞神聖遺址、其安保人員對抗議者使用暴力法律

北達科他州陪審團判給Energy Transfer超過6.67億美元的誹謗賠償,儘管需要以明確且令人信服的證據證明實際惡意法律。該案的教訓是,當抗議者或激進分子越界傳播徹底的謊言時,誹謗法可以成為制約其策略的有力工具。

需要考慮的關鍵因素

在使用誹謗作為對抗錯誤資訊的工具時,有三個關鍵問題需要牢記法律

首先,並非所有陳述都屬於誹謗法的可訴範圍法律。主觀意見不可訴(例如"我不想讓資料中心靠近我的房產"、"資料中心破壞環境"或"資料中心是社會禍害")。只有對客觀可驗證事實的錯誤陳述才可訴(例如"資料中心不繳納財產稅"或"資料中心排放危險輻射")。

其次,發言人很重要法律。單個當地居民在市政廳或市議會會議上做出可訴的虛假陳述,出於多種原因可能不值得追究。但資金充裕的組織投放包含虛假資訊的廣告可能值得追究。特別是如果——正如最近報道所顯示的——這類組織由外國資金資助且別有用心(這一事實可以在證據開示中詳細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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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訴訟濫用法作為劍與盾

最後,許多州(包括得克薩斯州)制定了反訴訟濫用法,為涉及公共關注事項(如資料中心開發)的言論提供強有力的保護法律。反訴訟濫用法要求法院在訴訟早期嚴格審查誹謗主張,通常透過駁回動議進行。

雖然普通訴訟可能需要數年時間才能完成並拖慢開發進度,但反訴訟濫用的駁回動議要求原告提供虛假性、過錯、損害和惡意的具體證據法律

當事方不能提起受反訴訟濫用法約束的訴訟,然後希望透過證據開示來補充事實法律。相反,提起訴訟的一方必須對提交材料中描述的每個要素都擁有表面證據。

如果做不到這一點,法院不僅可以在訴訟階段駁回案件,還可以判給被告律師費以補償其應對訴訟的開支法律。因此,在反訴訟濫用駁回動議中失敗可能讓敗訴原告損失數十萬美元的律師費。

同樣,在某些情況下,面對無根據訴訟的資料中心開發商可以使用反訴訟濫用法作為對抗該訴訟的武器,如果抗議者干涉了言論自由權或請願政府權法律

這將加快訴訟程序,避免專案在訴訟耗時數年期間陷入停滯法律

例如,如果抗議者起訴開發商,聲稱開發商向地方政府歪曲事實以獲取開發批准,那麼開發商可以援引反訴訟濫用法相對快速地處理該主張法律。但反訴訟濫用法不適用於許多其他類別的訴訟(例如妨害主張、分割槽案件、僅針對政府機構的案件)。

為未來的法律挑戰做好準備

沒有人在開始開發資料中心時預期會引發訴訟法律。但隨著反資料中心的阻力變得更加有組織和廣泛,各方應該開始預見訴訟的可能性。

當各方感到別無選擇時,例如在土地使用許可權有限的司法管轄區,訴訟可能是阻止或延緩開發的唯一工具法律。同樣,開發商可能需要訴諸訴訟來清除已經越界的反對勢力。

Q&A

Q1:資料中心反對者的哪些行為可能構成誹謗?

A:主觀意見如"資料中心破壞環境"不構成誹謗,但對客觀可驗證事實的錯誤陳述,如"資料中心不繳納財產稅"或"資料中心排放危險輻射",屬於可訴的誹謗行為法律。當抗議者傳播徹底的虛假資訊而非合理倡導時,就可能面臨誹謗訴訟。

Q2:什麼是反訴訟濫用法?它如何影響資料中心相關訴訟?

A:反訴訟濫用法為涉及公共關注事項的言論提供保護,要求法院在訴訟早期嚴格審查誹謗主張法律。它要求原告必須在起訴時就提供虛假性、過錯、損害和惡意的具體表面證據,不能依靠後續證據開示補充事實。敗訴方可能被判賠償對方數十萬美元律師費。

Q3:資料中心開發商面對社羣反對應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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