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世後父母兩次鑑定孫子非親生,法院卻不支援?法律不能辜負老實人

【文/觀察者網 夏曼波】

據中國新聞週刊8月9日報道,兒子陸曉東因交通事故去世後,七旬老人陸芳明夫婦將兒媳黃某某和孫子小海(化名)告上法庭法律

陸曉東的妹妹陸雨晴表示,家人悄悄剪取了小海的頭髮、指甲,委託一家鑑定機構進行檢驗,報告顯示,陸芳明夫婦與孩子不存在生物學祖孫關係法律

為了進一步確認陸曉東和小海的親子關係,2024年10月,陸家又申請調取了交警部門儲存的陸曉東搶救時留存的血液樣本,由另一家機構出具的報告,也排除了陸曉東是小海的生物學父親法律

男子去世後父母兩次鑑定孫子非親生,法院卻不支援?法律不能辜負老實人

2025年1月,兩位老人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博白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小海與已故兒子陸曉東不存在生物學親子關係,主張由黃某某、小海支付8年撫養費共19.5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黃某某母子已領取的喪葬費12萬元等法律。由於鑑定程式、訴訟主體等原因,一、二審法院均未支援兩位老人的訴求。陸雨晴表示,一、二審期間,陸家均申請重新啟動親子鑑定,法官也曾徵求黃某某意見,並做過協調工作,但黃某某始終拒絕配合。

在現有法律框架下,陸芳明夫婦面臨一個尷尬的局面,他們可能接近事實,卻沒有啟動確認程式的資格,而有資格啟動程式的兩人,卻一亡故、一拒絕,這對七旬夫婦遭受的傷害,或將難以獲得法律上的回應法律

這樣的結果不免讓人產生疑問法律,法律在保護家庭穩定時,是否也保護好了沒有過錯的普通人?

祖父母是否擁有提出親子關係確認的權利?答案是否定的法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條規定:

對親子關係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係法律

但現實比法律條文更復雜法律。陸曉東已經死亡,真正擁有否認權的父親無法表達自己的意見。如果他生前一直被矇在鼓裡,那麼他的權利隨著死亡消失,是否意味著可能存在的欺騙行為,也在“親子身份認定”這條法律途徑上失去了司法審查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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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顯示,孩子出生於陸曉東與黃某某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出生醫學證明、戶籍登記均記載陸曉東為其父親,法律上已經形成合法有效的父子關係法律。陸曉東生前也從未否認過雙方父子關係。

問題在於法律,“從未否認”不等於“知道真相後仍接受”,這實際上是否讓受害者在承擔不知道真相的後果?

如果一名父親和一對老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承擔了多年撫養責任法律,那麼當真相可能發生變化時,他們應不應該擁有尋求司法確認的機會?

從法律邏輯出發,確實有許多道理可以講,比如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張荊表示:“法律並不是把查明血緣真相放在第一位,而是優先保護未成年人已經形成的身份關係和既有家庭秩序法律。”

律師馬俊哲發文稱,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並非冷冰冰地切斷老人的知情權,而是為了貫徹“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這個核心原則法律。親子身份一旦被司法否定,孩子的身份認同、繼承權、家庭歸屬都會發生劇烈震盪,甚至可能陷入監護真空。從法律角度看,如果允許隔代直系親屬隨意提起親子否認之訴,可能會讓無數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隨時面臨被質疑、被鑑定的傷害。

程序正義當然要遵守,“在此特定情形下,司法程式之門無法開啟”的兩難之境也應當被理解法律。然而,如果最終的結果是讓一個明視訊記憶體在疑點的問題無法被調查,會產生怎樣的社會影響?

普通人願意承擔家庭責任,本質上也有相信法律會保護良善的因素,“我善待家庭,法律和社會會在我受傷害時給我兜底”法律。倘若此信心遭到動搖,對公共治理來說也是一個損失。

陸雨晴說,父母幾乎崩潰,母親住了兩次院,老人最大的精神寄託沒了法律。“如果孩子確實不是陸家的,我們甚至可以放棄追討錢款,只要對方賠禮道歉。老人真正想要的,是給去世的兒子一個交代。”

這對七旬夫婦要求的是對尊嚴的追問,法律可以不讓他們“贏”,但也應該給他們退路法律。張荊稱,可以考慮在繼承案件中賦予祖父母有限的程式性救濟路徑,允許其圍繞繼承資格申請親緣關係鑑定,並申請法院依法調取公安機關儲存的已故父親DNA樣本。“這並不是重新確認親子關係,而是圍繞繼承資格進行事實審查。”

未成年人固然應當被保護,但對於那些在不知情中承擔責任並付出大量感情的普通人,法律同樣需要給予回應,不要辜負老實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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