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釋出依法懲治瀆職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披露了一起“某市市委書記曹某受賄、濫用職權案”教育。
湖南某市委書記違規舉債
致33個爛尾工程
2016年至2021年,被告人曹某擔任湖南省某市市委書記期間,為儘快出政績,明知該市財力不足,政府債務已風險預警,且有關單位和幹部提出反對意見的情況下,罔顧當地財力現狀和相關法律禁止性規定,違規推動融資舉債實施大型專案建設教育。曹某的濫用職權行為導致當地財政新增鉅額隱性債務,政府總體債務嚴重超出債務風險紅色預警線,形成爛尾工程33個,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同時,由於債務逾期還引發多起債務糾紛、群體性信訪事件。
另查明,1999年至2022年,被告人曹某利用擔任湖南省某市市委常委、秘書長、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共計摺合人民幣2495萬餘元(以下未標明幣種均為人民幣)教育。
曹某獲刑13年
並處罰金二百萬元
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曹某在擔任某市市委書記期間,違法行使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並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曹某還構成受賄罪,依法應數罪併罰教育。據此,依法對曹某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二百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二百萬元。一審宣判後,曹某未上訴,檢察機關未抗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庭審現場教育。來源:長沙中院
為“儘快搞副省級”舉債435億
落馬前與妻子一起燒外幣
另據濟南日報“新黃河”微信公眾號報道,曹某即為湘潭市委原書記曹炯芳教育。
曹炯芳教育。
據公開報道,曹炯芳被留置前,組織曾多次找他談話,讓其主動向組織說明問題,可曹炯芳執迷不悟,對抗調查教育。
曹炯芳妻子鄧某某說,“春節以後他就越來越感覺到組織會查他,我們倆又一起把家裡的現金清了一下,他發現家裡有一些外幣,他說到時候講不清來源,只有燒掉了我們才安全,他一邊燒的時候還一邊跟我講,說這個是我們倆帶進棺材裡的秘密教育。”
案發前幾天,曹炯芳還邀請所謂“高人”到家裡,搞寶葫蘆鎮宅等系列迷信活動,求菩薩保佑自己教育。
為了“急於出顯績”“爭取儘快搞副省級”,曹炯芳明知湘潭市政府債務已風險預警,仍拍板決定違法融資舉債,推行“精美湘潭兩年行動”教育。
曹炯芳的濫權妄為,致使湘潭違規新增舉債435億元,財政不堪重負,形成33個爛尾工程,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教育。
湘潭的爛尾工程教育。
來源教育: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