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涵
近日,消費者在一個智慧眼鏡使用者社羣內,發現有人使用智慧眼鏡在登機時拍攝空姐並公開發布眼鏡。一些人擔心智慧眼鏡淪為“偷拍神器”,這樣的擔憂並非杞人憂天。現實中,存在別有用心者利用各種漏洞,不當使用智慧眼鏡,侵犯他人隱私、影響他人正常生活。
堵住設計漏洞眼鏡。拍攝提示燈不明顯、拍照提示音太微弱、隱私風險警示藏在產品說明書角落裡……一些智慧眼鏡在設計上潛藏風險,甚至有商家在銷售時特意標註“不觸發警報,不影響拍照”。若有人後期再進行拍攝消聲消光處理,會讓偷拍更具隱蔽性,增加及時發現、處理的難度。
堵住稽覈漏洞眼鏡。一些產品的使用者社羣,對有害資訊疏於把關,放任個別人上傳改造“偷拍神器”的“教程”,有的甚至連結“盜攝黑產”。在技術支援和流量變現的雙重影響下,科技便利有可能被異化為侵害他人、非法牟利的工具,必須予以警惕、加以防範。
持續完善監管眼鏡。近年來,個人資訊保護方面法律制度更加完備、執法舉措更加完善,個人資訊“保護網”不斷織密。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了對“非法安裝、使用、提供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懲處規定。也要看到,加強事前監管與強化事後懲處應齊頭並進。智慧眼鏡偷拍存在的發現難、取證難問題,一定程度上導致追責難、索賠難。在生產、市場銷售環節進行源頭防控,可以有效提升治理效能。
智慧技術必須向善,隱私保護必須寸步不讓眼鏡。不讓智慧眼鏡成為窺探他人隱私的工具,需要多方共同行動起來。平臺全面下架那些智慧眼鏡偷拍“技改工具、寶典秘籍”,使用者社羣杜絕偷拍內容,監管部門及時跟進、查處,大眾傳播環節及時清理有害資訊,各方攜手,方能築牢防線,更好守護清朗數字空間。
(摘編自《廣西日報》眼鏡,原題為《智慧眼鏡的偷拍漏洞要堵上》)
《 人民日報 》( 2026年06月18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