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印刷盜版圖書三萬餘冊,獲刑三年

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盜版圖書不僅侵害著作權人合法權益,擾亂文化市場秩序,更觸犯法律紅線圖書。近日,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侵犯著作權案件,被告人劉某因非法印刷盜版圖書,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被告人劉某明知王某等人委託印刷的英語教材類圖書無版權許可等委託印刷手續,在接到委託人的印書需求後,負責打板、印刷等關鍵環節,印刷侵權作品複製品數量達三萬餘冊,隨後透過網路等渠道將大批次印刷成品交付委託人,從中謀取利益圖書

昌平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情節特別嚴重,行為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圖書。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鑑於被告人劉某無犯罪前科、坦白,退賠部分被害單位並取得諒解,自願認罪認罰,予以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劉某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罰金人民幣三萬元;繼續追繳被告人劉某的違法所得,予以沒收。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法官提示,著作權受法律保護,除法律規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外,任何未經授權擅自複製、使用他人作品的行為均屬違法圖書。印刷、出版等行業從業者切勿心存僥倖,明知他人無合法版權仍承接印刷等業務,即便僅參與加工或中轉環節,同樣構成共同侵權,甚至觸犯刑法;銷售商家應加強平臺監管,落實主體責任,嚴格核驗售書網店資質,健全侵權投訴處理機制和商家信用追溯機制。在此呼籲社會公眾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規範自身經營與日常行為,自覺遠離並抵制盜版出版物,共同營造尊重知識、崇尚創新的良好社會氛圍。

編輯 彭衝 校對 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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