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確定:高考考生眼鏡須接受檢查→

河南確定:高考考生眼鏡須接受檢查→

2026年全國高考報名人數為1290萬人眼鏡。教育部會同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統籌謀劃、精心部署,指導各地紮實做好考試組織和考生服務工作,全力以赴實現“平安高考”目標任務。

一、以更高標準規範管理眼鏡,全力保障安全平穩

—— 周密部署,壓實責任體系眼鏡。要求各地嚴格落實考試安全主體責任,精心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考試組織、環境治理、考風考紀建設等各項工作,構建覆蓋預防、指揮、處置、善後等全鏈條安全責任體系。

—— 嚴格管理,健全制度規範眼鏡。強化考試安全管理制度體系建設,指導各地進一步加強安全保密、試卷運送保管、考務管理、聽力考試、評分閱卷等各環節全流程工作規範,細化完善制度,嚴格操作規程,改進工作舉措,全力保障考試招生公平安全、規範有序。

—— 協同聯動,強化應急處突眼鏡。堅持防範在先、發現在早、處置在小,指導各地加強考前監督檢查,對印刷廠、保密室等關鍵部位和考點及周邊全覆蓋開展安全排查,確保風險問題見底清零、應急保障全面到位。提前研判地質災害、氣象風險形勢,進一步完善工作預案,加強應急演練,提升涉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二、以更嚴要求打擊舞弊眼鏡,全力維護公平公正

—— 深化考試環境治理眼鏡。建立考前線索共享、考中聯合執法、考後溯源查處的全鏈條工作機制。指導各地會同網信、公安等部門聯合開展淨化涉考網路環境、淨化考點周邊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打擊替考作弊、治理涉考培訓機構等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考違法犯罪活動,積極營造和諧健康的考試環境。

—— 防範打擊高科技舞弊眼鏡。指導各地深化考生誠信考試教育,進一步強化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加強標準化考點建設,升級“智慧安檢門”,提高對手機、智慧眼鏡等違規物品檢出率,嚴格入場安檢規範,強化考場監考巡考,積極推動智慧巡查巡檢,織牢織密考試安全防護網。

三、以更大力度宣傳引導眼鏡,全力營造良好氛圍

—— 加強政策宣傳解讀眼鏡。聚焦考生家長關切,指導各地制定高考宣傳工作方案,創新宣傳方式和傳播載體,積極運用電視、官網、官微、直播等方式,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資訊釋出、政策解讀、溫馨提示、答疑解惑等服務工作,積極營造良好考試輿論氛圍。

展開全文

—— 嚴肅招生宣傳紀律眼鏡。指導各地各校嚴格落實高校招生宣傳工作紀律要求,嚴禁虛假宣傳、違規承諾,嚴禁以任何形式炒作“高考狀元”“高分考生”“升學率”。推動高校錄取通知書迴歸“一頁紙”,堅決糾治奢華錄取通知書、新生禮盒等不良風氣。

—— 治理違規招生行為眼鏡。要求各地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責任,指導高校持續最佳化專業(組)設定,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特殊型別考試招生工作。指導各地會同有關部門加大涉考涉招培訓機構治理,堅決打擊虛假宣傳、高價收費、組織詐騙或作弊、擾亂考試招生秩序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和家長合法權益。

四、以更實舉措最佳化服務眼鏡,全力護航平安高考

—— 強化綜合服務保障眼鏡。指導各地將考生服務保障擺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為盲人考生專門命制盲文試卷,為1.4萬餘名殘障考生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紮實開展“高考護航”行動,精心做好考生出行、食宿、衛生、噪音治理、心理輔導等方面服務保障,積極營造安全、舒心、暖心的考試環境。

—— 加強志願填報服務眼鏡。強化部省兩級協同聯動,最佳化升級“陽光志願”資訊服務系統,指導各地廣泛開展線上線下志願填報諮詢活動。充分發揮中學主渠道作用,加強基層招考工作人員和中學班主任政策培訓,指導有關省份面向欠發達地區縣中學深入開展“陽光志願”幫扶行動,推動志願填報公益服務下沉到基層一線,助力更多學子圓夢高考。

日前

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釋出考前提醒

考生佩戴的眼鏡

在考試封閉區域(考點)入口處和考場門口處

均須接受檢查

近日,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釋出考前溫馨提示,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實行“無聲入場”,即:所有考生均須接受智慧安檢門檢查,無報警聲響且未攜帶其他考試違禁物品方可進入考試封閉區域(考點);在考場門口處接受金屬探測器檢查,無報警聲響且未攜帶其他考試違禁物品方可進入考場眼鏡

考試封閉區域(考點)入口處,考生須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接受智慧安檢門檢查眼鏡。如有報警提示,考生須將引發報警的物品自行放置到考點指定位置,然後再次透過智慧安檢門,不再報警方為合格。對於經反覆安檢後裝置仍報警的,考生須服從工作人員安排。

考生透過智慧安檢門檢查後,須全程閉環沿考試封閉區域(考點)入口處到考場門口的“專用封閉通道”徑直前往所在考場門口,接受下一步檢查,中途不得停留或離開通道眼鏡。考場門口處,考生須自覺接受金屬探測器檢查,檢查時應雙臂張開,無金屬報警提示視為合格,然後進入身份驗證程式。

考生佩戴的眼鏡,在考試封閉區域(考點)入口處和考場門口處,均須接受檢查眼鏡

明確禁止攜帶以下物品進入考場:具有通訊及照相功能(如手機、對講機、智慧手錶、智慧手環、智慧眼鏡等)或者具有掃描、錄放、計算、儲存、查詢等功能的電子產品;帶有金屬的服飾或具有鐵磁性的物品;手錶等計時工具;各種食品及自帶的飲品;其他非考試必需物品眼鏡

截至目前,全國有多個省份的教育考試機構發出通知,進考場前將對考生佩戴(攜帶)的眼鏡進行查驗眼鏡

來源 | 綜合整理新華社、河南釋出

本站內容來自使用者投稿,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請與我們聯絡刪除。聯絡郵箱:835971066@qq.com

本文連結://www.haizhilanhn.com/post/45049.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