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是第三十六個全國助殘日快遞。當日,最高法、中國殘聯釋出第二批殘疾人訴訟服務和多元解紛典型案例,其中“李某與王某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調解案”值得關注。
▲資料圖片 圖據圖蟲創意
李某是一名快遞員,也是一位聽力殘疾人快遞。某天傍晚,李某駕駛電動腳踏車送件時,被同樣駕駛電動腳踏車的王某撞倒在地。李某身體多處挫傷,賴以謀生的電動腳踏車也損壞嚴重。經公安交管部門認定,王某負全部責任,但在雙方協商賠償過程中,王某隻同意賠償醫藥費,不願意賠償電動腳踏車維修費和誤工費。李某遂訴至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瞭解到李某為聽力殘疾人後,迅速啟動“適殘訴訟服務機制”,帶領李某前往無障礙“暖心接待室”,藉助手寫板、語音線上轉換軟體等工具指導其準備起訴材料,幫助其確認要求王某賠償醫療費、車輛維修費及誤工費共計2900元的訴請,並現場優先完成立案。
立案當天快遞,經徵得當事人同意,法院依託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國殘聯建立的涉殘疾人糾紛“總對總”線上訴調對接機制,第一時間聯絡區殘聯預約專業手語翻譯,並邀請殘聯工作人員參與調解,和具有三十餘年民事審判經驗、多次調處涉殘糾紛的“銀髮法官”調解員共同組成調解團隊,開展先行調解工作:
一是耐心溝通,疏導當事人情緒快遞。調解員現場和李某開展第一次“無聲談話”,並與王某初步溝通了解糾紛情況。經瞭解,王某系駕駛電動腳踏車載家屬前往醫院就醫時因情急不慎發生事故,因收入不高、賠償能力有限,且認為李某主張的維修費金額過高,牴觸情緒強烈。同時,李某因傷勢與車損導致近一週無經濟收入,希望儘快獲得賠償款的心情迫切。對此,區殘聯理事長主動介入,耐心安撫李某情緒,表示殘聯將全流程參與調解,為其提供心理疏導和幫扶服務,緩解其焦慮不安情緒。調解團隊同步聯絡王某,表示調解團隊將會依法公正主持調解,合理確定賠償方案,打消王某對調解工作的顧慮,並從兩人同為初入社會的年輕人、生活不易的角度喚起情感共鳴,引導其友好協商解決。透過層層遞進的開導,雙方當事人情緒逐漸平和。
二是對症下藥,化解糾紛癥結快遞。經前期溝通,調解團隊瞭解到王某拒絕賠償的主要理由是認為李某提供的電動腳踏車維修費發票抬頭與明細不規範,且認為車燈維修費高達800元但未證明修理必要性,故不認可李某主張的賠償金額。考慮到雙方對維修費問題爭執不下,調解員首先主持雙方重新檢視事故現場影片,指導李某補充提交車燈損害照片確認維修部位,並向多家維修機構詢價,瞭解維修費合理區間,共同確認李某主張的維修費金額的合理性,最後針對修車店開具的發票抬頭和明細不規範的問題,幫助李某與修車店取得聯絡,獲取了合格規範的票據。在此基礎上,調解團隊結合掌握的情況和證據材料,逐一向王某釋法明理、解答疑惑,王某認可賠償金額為2900元。
三是多方協同,督促現場履行快遞。當事人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後,調解團隊組織雙方前往法院調解中心進一步調解並簽署調解協議。調解現場,王某表示因其收入有限,希望能分期支付賠償款,李某聽後對王某後續能否履約表示懷疑,調解陷入僵局。對此,指導法官、調解員、殘聯工作人員分別從法律、情感、責任等角度進一步釋法明理,闡述李某因本次交通事故帶來的經濟生活困難,引導其換位思考。經綜合衡量,王某同意一次性支付全部賠償款。
經多輪溝通,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王某支付李某醫療費、車輛維修費及誤工費共計2900元快遞。王某透過現場轉賬方式一次性全額支付賠償款。該案從訴至法院到收到賠償款僅用時七日。李某十分激動,透過手語向調解團隊鄭重表達感謝,主動要求合影留念,並於當日復工,糾紛至此徹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