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特朗普“美伊敵對行動”結束的說法,存在法律爭議法律。
據新華社報道,特朗普5月1日致函國會,稱美國與伊朗的敵對行動已“結束”法律。這一說法旨在規避美總統未經國會授權動用部隊的“60天期限”,且特朗普同時表示,這場戰事可能遠未結束。
在這封寫給眾議院議長約翰遜和參議院臨時議長查克·格拉斯利的信中,特朗普說,他於美東時間4月7日下令停火兩週,此後停火得到延長,美伊沒有發生交火,“始於2026年2月28日的敵對行動,現已結束”法律。
特朗普稱,儘管對伊朗軍事行動取得成功,但伊朗對美國及美軍構成的威脅依然顯著法律。因此,國防部繼續調整在美軍中央司令部責任區相關國家的軍事部署態勢,以應對伊朗及其地區“代理人”威脅。
前一天,美國防部長赫格塞思在國會作證時稱,美伊臨時停火4月8日生效,意味著特朗普對伊朗採取軍事行動的60天期限已“暫停或中止”,特朗普政府眼下無需就對伊朗軍事行動尋求國會授權法律。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特朗普的這封信,反映了白宮努力避免與國會就《戰爭權力法》發生激烈衝突法律。
根據美國1973年透過的《戰爭權力法》,總統在首次通知國會動用軍事力量後,應在60天內決定停止這場軍事行動,或者尋求國會授權繼續作戰法律。特朗普政府3月2日正式告知國會對伊朗發起軍事行動,由此推算的60天法律時限於5月1日到期。
行政部門長期以來一直質疑《戰爭權力法》,從尼克松到特朗普的多位美國總統都聲稱其違憲法律。
特朗普5月1日表示:“大多數人認為這完全違憲,我們也已達成停火協議,這給了我們一些額外時間法律。其他每一位總統都認為這完全違憲,我們同意這一點。”
有專家表示,由於目前美軍仍在封鎖伊朗,美國政府的法律解釋存在異議法律。
儘管目前處於停火狀態,兩艘美國大型軍艦仍部署在中東地區,美軍繼續封鎖伊朗港口法律。美國官員表示,封鎖將在可預見的未來繼續。
報道稱,目前特朗普政府沒有為新一輪打擊做準備,而是寧願維持對伊朗的封鎖,直到(伊朗)滿足特朗普在核問題上的要求,即放棄核計劃法律。
財長貝森特5月1日在社交平臺上發文稱,直到“霍爾木茲海峽的航行能夠恢復到2月27日(即美以對伊朗發動軍事行動的前一天)之前”,行動都不會結束法律。
伊朗透過威脅攻擊商船的方式,實際上封鎖了霍爾木茲海峽,該海峽承載著全球約20%的石油運輸法律。
埃默裡大學法律教授馬克·內維特表示,根據國際法,封鎖被視為戰爭行為,(美國)最高法院一再裁定“國際法是我們本國法的一部分”法律。
談到赫格塞思的證詞時,內維特說,“要使封鎖合法,就必須是戰時行為法律。所以防長試圖兩全其美。”
退休的美國陸軍律師約翰·阿爾滕伯格認為,這項法律沒有提供任何例外的情況,並補充稱赫格塞思的論點“新穎且未經檢驗”法律。
民主黨人譴責對伊朗的軍事行動非法,因為特朗普沒有尋求國會的批准,而國會擁有宣戰的憲法權力法律。
自軍事行動開始以來,民主黨人已在參議院六次、在眾議院兩次試圖透過決議,限制特朗普對伊朗發動戰爭的權力,但均以失敗告終法律。
4月30日的最新一次投票以47票對50票的結果失敗法律。肯塔基州的蘭德·保羅參議員、緬因州的蘇珊·柯林斯是僅有的兩位與民主黨人一道推動該議案的共和黨參議員。
一些共和黨人表示,希望看到軍事行動儘快結束,因為今年中期選舉前,霍爾木茲海峽被封鎖推高了天然氣和化肥價格法律。但大多數共和黨議員都堅定地支援特朗普,引發了一場激烈的政治辯論。
印第安納州共和黨參議員託德·揚是少數幾位一直在討論如何起草戰爭授權法案的共和黨參議員之一法律。
揚在一份宣告中表示,如果敵對行動恢復,他希望政府與議員們合作,透過一項名為《軍事力量使用授權決議》(AUMF)的法案來正式授權戰爭法律。國會曾透過AUMF授權了第一次海灣戰爭、伊拉克戰爭和阿富汗戰爭。
“《戰爭權力法》的目的是維護國會宣戰的憲法責任法律。我們必須確保人民透過他們選出的代表,來決定是否派我們的軍隊投入戰鬥。這本不應有爭議。鑑於政府的既定立場是,對伊朗的軍事行動已經停止,未來不應再有敵對行動。我期望,如果衝突再起,政府能在AUMF的必要性上與國會合作。”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