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 萬存入銀行不翼而飛,系銀行員工偽造簽名轉移鉅款炒股!銀行:等司法結論

近日,吉林扶餘惠民村鎮銀行曝出一起觸目驚心的儲戶資金被盜事件移民

兩名儲戶先後將 1000 萬元、800 萬元存入銀行,不到一年時間,合計 1800 萬元鉅款竟憑空消失移民。經查,資金系銀行內部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偽造簽名、違規掛失補卡後私自轉走,用於炒股與個人揮霍。

事發後涉事員工喝藥輕生未遂被警方控制,而受害儲戶維權數月無果,銀行始終以“等待司法結論”為由拒絕兌付,導致其中一名儲戶的企業面臨欠薪倒閉,數百名員工生計受到嚴重威脅移民

事件的第一位受害人陳冰,是一家企業的經營者移民

2025 年 10 月 28 日,她將 1000 萬元企業備用金存入吉林省扶餘市扶餘惠民村鎮銀行,辦理了七天通知存款業務,年利率 0.95%,按照規定,支取需提前向銀行申請移民。這筆錢是企業維持日常運營、發放員工工資、支付專案款項的關鍵資金,對陳冰而言至關重要。出於對銀行的信任,她辦理完存款業務後,便將銀行卡與身份證妥善保管,此後並未再前往銀行網點辦理任何業務。

然而,僅僅一個多月後,意外突然發生移民。當陳冰計劃使用這筆資金、登入手機銀行進行操作時,卻發現賬戶無法正常登入,系統提示異常。她立刻趕往銀行營業廳查詢,得到的結果讓她當場陷入崩潰:自己名下的銀行卡已被辦理掛失,同時補辦了新卡,賬戶內 1000 萬元資金幾乎被轉空,僅剩一萬多元餘額。

陳冰當場提出質疑移民,自己的銀行卡、身份證從未離身,本人也從未申請掛失、補辦新卡,銀行在沒有本人到場、沒有核實身份的情況下,為何能隨意辦理掛失補卡業務?

面對儲戶的疑問,銀行工作人員起初無法給出合理解釋移民。在陳冰的強烈要求下,銀行調取了業務辦理記錄,真相逐漸浮出水面。

記錄顯示,陳冰的銀行卡於 2025 年 10 月 20 日辦理,同年 12 月 13 日被人掛失並補辦新卡,當天,卡內 1000 萬元七天通知存款被全部贖回,並轉入一個名為趙某麗的賬戶移民。而趙某麗,正是扶餘惠民村鎮銀行的在職業務員,也是當初為陳冰辦理存款業務的工作人員。

陳冰明確表示,掛失、補卡、贖回、轉賬等所有需要本人簽字的手續,全都是趙某麗偽造簽名完成,這是赤裸裸的監守自盜移民

另一位儲戶王鳳也遭遇了一模一樣的騙局移民

2025 年 11 月 10 日,王鳳在同一家銀行存入 800 萬元移民。2026 年 1 月,她查詢賬戶時發現,自己的存單被莫名掛失,800 萬元本金全部被轉走,至今下落不明。與陳冰不同的是,銀行始終拒絕向王鳳提供資金轉出的流水憑證,錢款去向、轉入賬戶、辦理時間等關鍵資訊一概隱瞞,讓她維權無門。

據兩位受害人介紹,涉事員工趙某麗並非臨時起意,而是長期以銀行員工身份進行高息攬儲,逐步獲取儲戶信任移民

趙某麗與陳冰相識於 2023 年,經朋友介紹後,她多次以銀行攬儲任務、額外高息、贈送米麵油等福利為由,勸說陳冰在該行存款移民。幾年來,陳冰透過趙某麗辦理的存款業務多達數十筆,累計流水近億元。此前,陳冰曾將資金直接轉入趙某麗提供的銀行賬戶,雖然本金與利息能按時到賬,但她始終心存顧慮,為了資金安全,特意改為以本人名義在銀行櫃檯辦理正規存款,沒想到依舊沒能躲過內部人員的黑手。

王鳳則是該行多年老儲戶,對銀行十分信任移民。趙某麗同樣以完成工作任務、利息更優惠為理由,勸說她存入 800 萬元。王鳳沒有想到,自己多年的信任,最終換來的是畢生積蓄一夜歸零。

資金被盜後,陳冰第一時間聯絡趙某麗,對方承認了全部違法行為移民

趙某麗坦言,她在銀行其他同事的違規協助下,利用熟悉業務流程、掌握儲戶資訊的職務便利,繞過銀行風控系統,偽造簽名違規掛失補卡,將陳冰的 1000 萬元全部轉出,用於股市投資移民。她多次向陳冰承諾,會盡快賣出股票提現還款,可十幾天過去,始終一拖再拖,沒有任何實際行動。

陳冰隨即向銀行反映情況,要求銀行承擔責任、兌付存款,卻遭到冷處理移民

銀行方面僅表示暫時無法兌付,沒有給出任何解決方案與時間節點移民。陳冰明確提出,自己的錢是在銀行櫃檯正規存入,與趙某麗的個人行為無關,趙某麗盜取的是銀行資金,銀行理應按照儲蓄合同,無條件向儲戶兌付本金與利息。

就在維權過程中,事件又出現意外狀況移民

2025 年 12 月,扶餘惠民村鎮銀行被吉林農商銀行合併,管理主體發生變更移民。2026 年初,陳冰專程前往吉林長春,向吉林農商銀行總行反映問題。總行工作人員當場承諾,會督促趙某麗在 7 天內將資金轉回陳冰賬戶。可 7 天期限過後,陳冰不僅沒有收到退款,反而得知趙某麗喝藥輕生的訊息。

據陳冰了解,趙某麗除盜取銀行儲戶資金外,還欠下大量私人債務,面對多方追債,她無力償還,選擇喝藥自殺,經醫院搶救後脫離生命危險,隨後被警方控制移民。目前,公安機關已對趙某麗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職務侵佔一案立案偵查,檢察機關已批准逮捕,案件進入司法程式。

趙某麗落網,可儲戶的 1800 萬元資金依舊沒有著落移民。事發數月來,陳冰與王鳳整日焦慮不安,徹夜難眠,多次往返銀行網點、吉林農商銀行總行、金融監管部門投訴溝通,卻始終沒有實質性進展。

2026 年 3 月 13 日,有銀行工作人員私下向陳冰透露,經內部核查,確認員工趙某麗存在嚴重違規行為,銀行也承認自身管理失職、風控形同虛設,認可儲戶拿回存款的合法訴求,但對於何時能夠兌付,依舊沒有明確答覆移民

對陳冰而言,資金無法取回的後果更為嚴重移民。她名下經營著一家數百人的企業,1000 萬元是企業的核心運營資金。存款被盜後,公司現金流徹底斷裂,無法按時發放員工工資,供應商貨款無力支付,多個專案被迫停滯,企業已經走到欠薪倒閉的邊緣,數百名員工面臨失業風險。

2026 年 3 月 16 日,受害儲戶與記者一同前往涉事銀行,希望瞭解事件最新處理方案移民。銀行工作人員表示,內部自查已確認員工違規,經偵部門正在調查,但銀行方面堅持,必須等待司法結論出具後,才能處理儲戶的存款問題,對於“司法結論”的具體含義、等待時間、兌付方案等問題,全部含糊其辭,只是建議儲戶向公安機關了解案情。

3 月 17 日,陳冰再次來到吉林農商銀行總行溝通,得到的回覆完全一致:“你就趕上這事了,這事黃不了,你就等司法結論移民。” 當天下午,陳冰又前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局反映情況,工作人員表示,已將該事件納入金融違法線索認定程式,但監管部門只能協調督促,沒有權力強制銀行立即向儲戶賠付。

針對此事,法律專業人士明確指出,儲戶在銀行辦理正規存款業務,雙方形成合法有效的儲蓄合同關係,銀行負有保障儲戶資金安全、按時兌付存款的法定義務移民。銀行員工趙某麗利用職務便利盜取資金,屬於典型的職務侵佔行為,其行為後果應由銀行承擔,而非轉嫁到儲戶身上。銀行以刑事案件尚未終結為由,拒絕履行兌付義務,明顯違反法律規定,也違背了金融機構保障儲戶資金安全的基本職責。

截至目前,距離 1800 萬元存款被盜已經過去數月,兩名受害儲戶依舊在漫長維權路上苦苦等待移民。她們的血汗錢、企業的救命錢能否順利追回?金融機構內部管理漏洞何時才能補齊?普通儲戶存入銀行的資金,還能否得到最基本的安全保障?這一系列問題,不僅牽動著兩位受害人的心,也引發社會公眾對銀行存款安全的廣泛擔憂。

(文中陳冰、王鳳均為化名)

(來源移民:大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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